根据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《江苏省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标准》相关要求,我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按要求和程序对今年申报“双师型”教师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、核实,产生了1名“双师型”教师推荐人员(名单: 张楠 )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: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6日,如有不同意见,请与殷爱平同志联系,联系电话:13952886509。
继续教育学院
2023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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