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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机构设置

  时间:2020年9月7日 

  科室及其职责:
 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(以下简称学院)内设办公室、成人教育中心、开放教育中心、社会教育中心及社会培训中心5个科室。
  (一)办公室工作职责
  1.协助处理学院部门之间及校内外其它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工作。
  2.负责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报道,管理学院网站;处理来信、来访等事宜。
  3.做好学院的人事、考勤、文秘、档案及保密等管理工作。
  4.做好财务、资产、后勤保障及安全等管理工作。
  5.负责学院会议会务组织工作;收集、分析和汇总各类动态信息。
  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(二)成人教育中心工作职责
  1.承担学校成人学历继续教育(高起专)的统筹、协调和指导工作。
  2.负责成人学历继续教育(高起专)招生、宣传、审核、录取、教学、教务和考试等工作。
  3.负责成人学历继续教育(高起专)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工作。
  4.负责成人学历继续教育(高起专)教学单位管理、协议签订、教学计划制定、统考安排、费用核算催缴等工作。
  5.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各办学单位规范办学,负责教学检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。
  6.负责成人学历继续教育(高起专)各类考试的组织安排工作。
  7.负责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联系,并按时完成其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  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(三)开放教育中心工作职责
  1.做好开放教育招生、宣传、报名、审核和学籍管理等工作。
  2.制定和审核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,教学任务书和课程总表,并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督促、检查、协调和服务。
  3.负责开放教育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各环节工作的有序进行;做好每学期免修免考和统考网数据查对工作
  4.完成中央电大教务管理系统的各项数据的上报接受工作。
  5.负责对县(市)级电大的全面业务指导工作,协调安排全市电大范围内的毕业实践性环节教学工作。
  6.负责下属教学点管理费核算催缴和汇缴省校工作。
  7.完成各项迎评、迎检和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  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(四)社区教育中心工作职责
  1.协助镇江市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策划全市社区教育、老年教育、职业技能教育等主题活动。
  2.协助市教育局做好社区教育数字化平台建设相关工作。
  3.组织完成江苏开放大学、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布置的各项社会教育工作任务。
  4.加强与学校各学院团总支的联系,联合开展有关社区教育活动。
  5.加强与各区(市)开放大学、社区学院相关部门以及各社区教育中心的联系,联合开展有关社区教育活动。
  6.积极为“游学项目”“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”“名师工作室”等社区教育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。
  7.认真做好社会教育科研工作。
  8.协助做好社会教育的调研、统计、检查评估等工作,积极开展综合服务。
  9.做好“镇江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”日常管理服务工作。
  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 
  (五)社会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 
  1.负责各类培训业务的拓展。
  2.负责各类培训项目的策划、组织。
  3.负责我校专接本日常管理工作。
  4.负责做好专转本合作机构日常管理工作。
  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地址: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400号 电话:0511-8896249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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