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函〔2023〕29号)、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高函〔2023〕37号)等文件精神,我校于2024年1月16日组织相关专家对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进行评议。
经评审,校学术委员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“学前教育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电子商务、护理、眼视光技术、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、大数据与会计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广告设计与制作、现代物流管理、旅游管理、机械制造及自动化”等12个专业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相关要求,同意备案,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: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校纪委办公室、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电话:0511-88962286,13952886509。
镇江高专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1月17日